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票據及支付工具法
Negotiable Instruments and Payment Law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邵慶平 
課號
LAW2087 
課程識別碼
A01 2814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6,7(13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霖1304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作為支付工具的一種,票據在商事交易上具有一定的地位,也因此成為傳統商事法中重要的一支。雖然隨著各式新型支付工具的發展,票據在商事實務上的地位受到相當的影響,然而鑑於支付工具的法制設計具有相類似的特性,票據法的學習,除了讓我們瞭解此一法規的理論與實務外,同時也可以讓我們承先啟後,對於其他支付工具有更進一步的認識。 

課程目標
1.了解有價證券的意義與功能。
2.熟悉票據法法條的規定與解釋。
3.從票據法規定思考其他支付工具的法制規範。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來信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王志誠,票據法,元照,2023年增修十版 
參考書目
曾世雄、曾陳明汝、曾宛如,票據法論,元照。
王文宇、林育廷,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,元照。
施文森,票據法論-兼析聯合國國際票據公約,三民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70% 
選擇題(不得參考法條)+申論實例題(得參考法條) 
2. 
上課出席及參與 
30% 
期末總成績,將以期末考成績轉換為等第成績後,參考上課出席及參與表現,加以調整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
作業繳交方式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19  課程說明 
第2週
2/26  票據與支付工具概說 
第3週
3/4  匯款:銀行的地位與法律關係 
第4週
3/11  匯款:銀行的地位與法律關係 
第5週
3/18  票據: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 
第6週
3/25  票據: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 
第7週
4/1  發票 
第8週
4/8  背書 
第9週
4/15  背書 
第10週
4/22  其他票據行為(承兌、參加承兌、保證)
到期日、付款、追索權與其他 
第11週
4/29  本票;總結比較 
第12週
5/6  空白授權票據與票據代理 
第13週
5/13  善意取得與對價抗辯
票據偽造、變造、塗銷、毀損;利益償還請求權 
第14週
5/20  信用卡 
第15週
5/27  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 
第16週
6/3  期末考